关于《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H-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9-14 | 点击:

1 地块概况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H-14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9′37.05″,北纬27°56′54.87″,南侧为临时停车场,东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用地,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2853 m2(约19.3亩)。该调查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地块现状为农田与临时道路组成。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温州浙南科技城黄石山北单元详细城市设计》(2018.0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H-14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宗教设施用地(A9),宗教设施用地(A9)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起止时间

20216-20218

2.2 污染情况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H-14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pH值、砷、铅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值;氨氮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氨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无需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及实施地下水修复工程。

3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H-14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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