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9-15 | 点击: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b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地块北至华康公寓、东临龙江路、南为龙水河、西侧为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地块及龙水路,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8681m2,其中农用地占地面积约7795m2,工业用地占地面积约20886m2。该调查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建设过程中。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0577-WZ-YB-1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6年),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b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中小学用地(A33),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b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b地块在本地块选用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可直接开发利用。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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