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瑞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汽车紧固件锌铝涂覆智能产线及年产200吨紧固件自动磷化处理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瑞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
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建设规模:企业原已审批电镀容量168000L,电镀线、紧固件机加工工序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本次改建项目新增3条达克罗涂覆生产线和1条磷化处理线。本项目实施后,镀种不变,电镀容量仍为168000L,投产后全厂达到年涂覆加工3000吨汽车紧固件和磷化处理200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性质,规模 |
环境质量目标 |
||
方位 |
距离(m) |
|||||
大气环境(D=2.5km) |
1 |
居民区 |
东侧 |
150 |
/ |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凤渎村 |
北侧 |
380 |
约300多户、1000多人 |
||
3 |
塘口村 |
东侧 |
720 |
约300多户、1000多人 |
||
4 |
里北垟村 |
南侧 |
410 |
约500多户、2000多人 |
||
5 |
凤川村 |
西北侧 |
200 |
约1000多户、3000多人 |
||
6 |
罗凤办事处 |
西侧 |
270 |
约2.7万人 |
||
7 |
肇平下垟村 |
东南侧 |
250 |
约3640人 |
||
8 |
前庄村 |
东侧 |
1560 |
约3920人 |
||
9 |
罗凤第三小学 |
东侧 |
1150 |
/ |
||
10 |
瑞安市罗凤镇中学 |
东北侧 |
1670 |
/ |
||
11 |
罗凤第四小学 |
东侧 |
1980 |
/ |
||
12 |
塘下镇第二中学 |
南侧 |
990 |
师生约647人 |
||
13 |
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 |
东南侧 |
2370 |
/ |
||
14 |
塘下镇第二小学 |
东南侧 |
850 |
/ |
||
15 |
瑞安市塘下镇第三小学 |
南侧 |
1400 |
/ |
||
16 |
肇平垟中村 |
东南侧 |
720 |
/ |
||
17 |
肇平垟下村 |
南侧 |
1233 |
/ |
||
18 |
瑞安市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
东南侧 |
2450 |
师生约2925人 |
||
19 |
上金村 |
东南侧 |
2850 |
约2610人 |
||
20 |
上金学校 |
东南侧 |
2861 |
/ |
||
21 |
陈宅旺村 |
南侧 |
1490 |
/ |
||
22 |
新居村 |
西南侧 |
2240 |
/ |
||
23 |
沙岙村 |
西南侧 |
2055 |
/ |
||
24 |
银岙村 |
西侧 |
2335 |
/ |
||
25 |
瑞安市塘下镇罗凤为民学校 |
西侧 |
645 |
/ |
||
26 |
沙渎村 |
西侧 |
176 |
/ |
||
27 |
凤村 |
西北侧 |
786 |
/ |
||
28 |
凤士村 |
西北侧 |
556 |
约2100人 |
||
29 |
凤胜村 |
北侧 |
1016 |
约300人 |
||
30 |
沈岙村 |
北侧 |
1495 |
约800人 |
||
31 |
新丰村 |
北侧 |
1708 |
约800人 |
||
32 |
仙岩镇第二中学 |
西北侧 |
2730 |
师生约585人 |
||
33 |
穗丰村 |
东北侧 |
2138 |
约1000人 |
||
34 |
中北村 |
东北侧 |
1935 |
约2500人 |
||
35 |
中南村 |
东北侧 |
1740 |
/ |
||
36 |
瑞鸿医院 |
北侧 |
826 |
20张床位 |
||
37 |
瑞安市罗凤镇中心小学 |
西侧 |
420 |
/ |
||
声环境(R=200m) |
居民区 |
东侧 |
150 |
/ |
GB 3096-2008 2类标准 |
|
凤川村 |
西北侧 |
200 |
约1000多户、3000多人 |
|||
沙渎村 |
西侧 |
176 |
/ |
|||
地表水环境 |
飞云江 |
南侧 |
7km |
/ |
GB 3838-2002 III类标准 |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厂址6km2范围内地下水 |
/ |
/ |
/ |
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项目厂址所在的土壤单元 |
/ |
/ |
/ |
土壤二类 |
|
居民区所在土壤单元 |
东侧 |
150 |
/ |
土壤一类 |
||
凤士锦园 |
北侧 |
208 |
/ |
|||
凤渎村 |
北侧 |
380 |
约300多户、1000多人 |
|||
塘口村 |
东侧 |
720 |
约300多户、1000多人 |
|||
里北垟村 |
南侧 |
410 |
约500多户、2000多人 |
|||
凤川村 |
西北侧 |
200 |
约1000多户、3000多人 |
|||
罗凤办事处 |
西侧 |
270 |
约2.7万人 |
|||
肇平下垟村 |
东南侧 |
250 |
约3640人 |
|||
塘下镇第二中学 |
南侧 |
990 |
师生约647人 |
|||
塘下镇第二小学 |
东南侧 |
850 |
|
|||
肇平垟中村 |
东南侧 |
720 |
|
|||
瑞安市塘下镇罗凤为民学校 |
西侧 |
645 |
/ |
|||
沙渎村 |
西侧 |
176 |
/ |
|||
凤村 |
西北侧 |
786 |
/ |
|||
凤士村 |
西北侧 |
556 |
约2100人 |
|||
瑞安市罗凤镇中心小学 |
西侧 |
420 |
/ |
|||
瑞鸿医院 |
北侧 |
826 |
20张床位 |
|||
注:以上距离通过google earth测量获得。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预测因子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地面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的质量标准,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非正常排放工况下(废气治理效率下降为50%),甲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速率增加,则其最大落地浓度将明显高于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的贡献值,由此可见,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涂覆超声清洗废水、喷漆废水以及磷化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纳管后借助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飞云江。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总量约为0.39t/d,排放的废水总量相对于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较小,且水质简单,对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较小,故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飞云江水质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项目厂界贡献值昼夜间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
项目建设后车间内废水管都通过明管方式接入废水管网。生产车间地面基础做到水泥基础涂防腐涂料,地面用耐腐蚀花岗岩铺设树脂勾缝或采用其他防腐材料无缝铺设,做到防腐防渗。园区应做好园区企业统筹管理,督促各企业落实源头控制及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达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采用明管铺设形式,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此外,本项目厂区东侧200m范围内有居民区,在严格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接管至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2)废气:活化废气采用喷淋吸收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涂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浓缩+燃烧处理后引高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处理尘器处理后引高排放。
(3)噪声:各类隔声、消声、减振设施、设备维护等。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厂区内化学品存储间、涂覆车间、电镀车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及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维持环境功能区划现状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1年7月5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于在环评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1年10月8日~10月20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7-65827726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77-88989575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瑞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5167708060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瑞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