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知和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圣雄皮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0-10-29 | 点击:


温州知和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圣雄皮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温州市平阳县腾蛟镇东面为山地、带溪,南面为公司宿舍区、省道S57及山地,西面、北面为带溪,带溪对面为腾溪村,地理位置为东经120°19′55.15″120°20′18.75″,北纬27°40′23.15″27°40′31.87″。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09626.6m2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16357.05m2。该调查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曾有浙江圣雄皮业有限公司进驻,行业类型为皮革鞣制加工。该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温州知和实业有限公司将利用该地块从事展示柜加工等生产活动。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是指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地块49个土壤点位基本项及特征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9个点位环境检测因子除氨氮和六价铬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对比《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六价铬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4第二类污染物氨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调查地块地下水氨氮和六价铬均未超过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地表水2个点位环境检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限值。


建议:

1、需关注地下水中氨氮、六价铬的风险性,有条件时开展跟踪监测; 

2、若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学校等敏感用地,需重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3、该地块内现有温州取取皮业有限公司仍在生产。本次调查仅能体现采样当时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后续若土地使用类型发生变更,或企业停产搬迁,应重新对土地使用类型变更区域范围或温州取取皮业有限公司所在厂区范围进行调查。同时,生产期间需要做好土壤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4、地块的南部(沿本次调查红线范围外),建议政府部门开展历史污泥填埋情况调查,并妥善合法合规处置。

5、该地块内建构筑、污水处理池尚未全部拆除,同时现留存有转鼓、各类原辅材料、牛皮、含铬污泥等。如现有土地所有权人需要拆除地块内建构筑、污水处理池时,应该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并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原辅材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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