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1-01-29 | 点击:

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外资工业区,东接空置厂房(原石料碾磨),南靠道路、农田及小溪,西临织带厂,北邻庙宇,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570m2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原永嘉县新纪树脂有限公司)于1999年进驻项目地块,2018年企业停产。该企业主要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地块现状地块内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尚未拆除,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及危险废物已清空。根据《桥头镇中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04-04-0104-04-02地块规划修改》(2019年),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工业用地。

调查地块土壤共检出18项指标。除pH值和水分外,砷、镉、铜、铅、汞、镍等6项检出指标的检出率为100%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78.26%,六价铬、萘、苯并[a]蒽、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和邻二甲苯等检出指标的检出率较低。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中检出指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标准

调查地块地下水共检出15项指标其中检出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砷、镉、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苯并[k]荧蒽等7项检出指标的检出率为100%,苯并[a]芘、氯仿、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检出指标的检出率50%。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温州市新纪树脂有限公司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系列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