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02-E-01至02-E-24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的公示

时间:2021-03-02 | 点击:

温州浙南科技城02-E-0102-E-24地块位于瑶溪街道,总体布局南起机场大道、北临瓯江、东起灵昆特大桥辅路、西至致富路,面积约为40.07公顷。本地块所在区域历浙江温州扶贫经济工业园区(1992年批准设立)和浙江温州工业园区(2006年更名),区域内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交错,有五十多家企业生产活动,地块情况较为复杂。目前,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均已停产,大部分企业构筑物已拆除。经调查,温州浙南科技城02-E-0102-E-24地块大部分区域现状或历史上存在污染型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营,行业类型包含化工(农药)、化纤、合成革、印刷五金机械等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和农药等污染。浙南科技城02-E-0102-E-24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包含文化设施用地、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等。

场地环境监测结果:土壤共检出44项指标pH外,超过筛选值的有5项,分别为镍、总铬、12-二氯乙烷、碘甲烷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地下水共检出37项指标,常规污染物有5项检出,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限值的有pH值、色度和氨氮;特征污染物共有32项检出,超过筛选值的有17项,分别为铜、锌、镍、总铬、甲醛、水合肼、氯乙烯、1,1-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

风险评估结果:本次的关注污染物共18项,其中土壤关注污染物5项,地下水17项。土壤中超过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水平的关注污染物有4项,包括:镍、铬、1,2-二氯乙烷、碘甲烷。超过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水平的调查区域分别位于:二区(镍和1,2-二氯乙烷,致癌风险分别为2.23E-059.30E-03;镍、铬和1,2-二氯乙烷,非致癌风险分别为1.35E+018.32E+002.70E+00)、四区(碘甲烷,非致癌风险为7.18E+01)和六区(碘甲烷,非致癌风险为1.01E+00)。地下水中超过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水平的关注污染物有5项,包括:氯乙烯、二氯甲烷、三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和石油烃。超过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水平的调查区域分别位于:二区(氯乙烯和二氯甲烷,致癌风险分别为4.58E-052.59E-06;石油烃,非致癌风险为1.48E+04)和七区(氯乙烯和三氯乙烯,致癌风险分别为1.20E-041.40E-04;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和石油烃,非致癌风险分别为2.49E+005.70E+002.10E+01)。

结论: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的要求,通过对温州浙南科技城02-E-0102-E-24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可知:

1. 一区和三区地下水中虽然有关注污染物,但处于风险可接受水平,故无需对场地开展进一步的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直接开发利用;八区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有超标现象,不存在关注污染物,亦无需对场地开展进一步的场地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直接开发利用。

2. 场地二区、四区、六区和七区土壤或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有不同程度的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同时场地二区、五区、六区和七区存在地表积水污染或存在疑似危险废物,基于人体健康考虑,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的要求,在场地再开发利用前,建议对场地二区、四区、五区、六区和七区,即02-E-202-E-702-E-1002-E-22地块开展进一步的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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