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3-03 | 点击:

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位于龙湾区瑶溪街道,东临上塘路、北邻中兴路、南接庐山路、西为金江路,A-2地块占地面积约18133.15平方米(约27.2亩)中心点经度120°48′58.86、纬度27°57′41.93。地块所在区域历经浙江温州扶贫经济工业园区(1992年批准设立)和浙江温州工业园区(2006年更名),历史上地块区域内工业企业和三产服务业交错,涉及龙湾精致标准件厂、温州市力得利标准件厂、温州市龙湾佰有紧固件有限公司、温州鹏业钢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地块内企业主要涉及不锈钢和标准件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据《黄石山北用地规划》,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兼容用地(R+B)。

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42号)、《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印染、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合成革等重点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地块被称为疑似污染地块,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因此,为确定本项目地是否为污染地块,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201901浙南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二期一标A-2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报告。

地块所在区域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92922日批准的一个新型经济示范区,该区域2006年更名为浙江温州工业园区,根据场地历史生产情况,本次调查涉及的企业行业类型主要为标准件和不锈钢企业,企业最早投产时间为2002年。地块内共有四家企业分别为温州市龙湾精致标准件厂、温州市力得利标准件厂、温州市龙湾佰有紧固件有限公司、温州鹏业钢管有限公司其中温州市龙湾精致标准件厂入驻时间为2004年、关闭时间为2017年,温州市力得利标准件厂入驻时间为2004年、关闭时间为2017年,温州市龙湾佰有紧固件有限公司入驻时间为2004年、关闭时间为2018年,温州鹏业钢管有限公司入驻时间为2002年、关闭时间为2017年,各企业主要生产不锈钢标准件及紧固件。污染物主要来源为除油、酸洗及抛光过程,污染物类型主要包括重金属及石油烃。

场地环境监测结果:在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共设置15个土壤监测点位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98个样品土壤样品和4个地下水样品,通过快检记录送检47个样品土壤样品pH和含水率等理化指标外共检出25项。A-2地块在第一类用地性质下存在2种超筛选值污染物,超筛选值污染物为镍、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其中镍的最大检测浓度为277mg/k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最大检测浓度为129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1.8倍和3.1倍。在第二类用地性质下存在1种超筛选值污染物,超筛选值污染物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超筛选值倍数为1.1倍。

根据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被确定为污染地块,A-2地块场地土壤在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性质下均存在超筛选值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地块需开展详细调查。在开展详细调查之前需要做风险管控措施,第一需设立管控区标牌告知周边人群地块风险管控区的设置情况,第二设置管控区的边界在现场明确风险管控范围,警示及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防范污染物与人体接触,降低人体健康风险;防止污染土壤受到治理修复以外的扰动,造成污染扩散;避免将管控区域用作工业、农业、商住等开发,导致污染事件。并对温州浙南科技城北起步区二期一标A-2地块开展进一步的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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