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9-13 | 点击: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东接船厂路,南靠横街西路,北侧为瓯江路及瓯江,西侧为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0地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7278平方米。该调查地块现状主要由住宅拆迁空地和厂房拆迁空地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该工业用地区域历史上曾有企业进驻,分别为温州市龙湾状元三坚拉链厂、温州市龙湾状元丰华拉链带染色厂、温州浙兴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和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等4家企业。目前,地块企业均已关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据《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R2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4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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